绝望在一点点填满胸腔,她又觉得牙疼了,疼到快要遏制了呼吸。
吗啡即将消耗殆尽,而他们被困在村子里,外面是草木皆兵。
没人愿意死,但看清自己的处境后,常常是生不如死。
岳绮罗手臂上伤疤可以作证——她的希望寄托,她这几年以来的期盼;即便她万分的不想承认,但确实已经全盘崩溃。
肖正国的生命大概是在按天流逝,她能看到他越来越虚弱的身体,包括灵魂;他无可挽回的一天天的虚弱下去。
更骇人听闻的是,那张孱弱到只能在一公里内活动的纸人带回消息;北京城附近正在经历一场细致的排查,再逗留下去,他们的行踪暴露只是时间的问题。
怎么跑呢,往哪跑呢?往荒山上钻吗?别说肖正国经不起折腾,就是岳绮罗自己也跑不动了。现在的她和手无缚鸡之力没什么差别。
那便不跑了吧。
自从遇见张显宗,她昏昏碌碌行于世间,状若乞子,寻遍山河再不见当年文县街角,生生世世,居无定所,困于此劫。
他魂飞魄散,她一点点去聚;他身殒,她一世世去找。
她实在受够了寻找和失去。
所以当初决定赌一把。虽然现下赌输了,但也不失算个好结局。
至少张显宗可以好好活,她也可以忘了这一切。
“我和你啊。荣华富贵享过,淡米粗茶吃过,寒时炉火点过,流离失所经过;最后结果,都不过你落得一捧黄土罢了。”
“高处不胜寒,有好些年,我是很孤独;但也不是随便一具年轻鲜活的躯壳陪在身边就能化解的。”
“遇上你以前呢,我也遇上过别人。
像段三郎,从前我以为我是爱他的;只不过我爱完了,腻了,就把他杀了。”
“可后来你教了我好多,我才知道除了你,他们只是能坐在我身边,走不到我心上。”
“你别怕,人间百态,只不过是走一遭罢了。死亡和离开都一样,我会去找你的,总有天我们会再见。”
她突然又问:“你瞧,我脚上的鞋子好不好看?”
她脚上是一双很灵巧的红色小皮鞋,配着一点俏皮的蝴蝶结装饰;看起来的确很精致,配她的人。只不过现在有些猛了尘,也像她此刻逃亡里露出的狼狈。
“好看。”肖正国轻声说,很想为她擦拭掉鞋子上的脏污,可惜他的手在抑制不住的打颤。
“最初是1922年,我在北平买了这样式的鞋;没想到过了这许多年,在重庆还有这个样子的鞋。
洋行卖鞋子的老板说,这样式,是美国货里的经典款,流行了很多年,说是美国的电影明星都在穿。”
她轻声絮絮叨叨着,仿佛他们还在成都,一切都是美丽温暖的。她正坐在宽敞漂亮的院子里,和肖正国讨论下午该去哪里逛百货公司,她要买新裙子,然后还要去张琉家吃上一盘冰激凌…这样的美梦,她愿意一直做下去,假如再也不醒来,当然是最好。
可她总要回到现实。
她把那只注满了淡黄色液体的针管扎进了肖正国的脖子。
“别怕,红鞋子永远都不会过时,你任何时候都不会孤单。”
肖正国眼望着那针尖儿刺进自己脖颈上的皮肤,脸上是如释重负的笑。
他感觉到她的眼泪滴在自己的脸上,是冰凉的。
而他冲岳绮罗微笑,只可惜他渐渐看不甚清她的脸。
他一点儿也不怕,他知道他们还会再见。她会来的。
“下辈子要是你真的还遇上我…绕着走吧,和我在一起没有好下场。
再见,再见。张显宗……再也不见。”
岳绮罗用手指轻轻拂过他的眉眼,他瘦的不成样子,面孔甚至都有些凹陷,皮肤也白的发青。
“《牡丹亭》里有段唱词,我在文县时听过太多遍。现在想来,这一出戏还好像是历历在目。”
“情不知所起,一往而深,生者可以死,死者可以生。生而不可与死,死而不可复生者,皆非情之至也。”
“这一出啊,讲爱能使人起死回生;不能跨越生死的爱,都不是真爱。”
“张显宗,我爱你,可我想让你活。”
她爱这副不再青春健康的皮囊,爱这具躯壳里她曾一路追随的灵魂;他受了那么多苦,今天熬到头了。
她站起来,心里觉得很轻松,几乎到了空无一物的程度。扔掉那只针管,她知道她再也不必去寻找谁了。
这是好事,可这感觉很陌生,陌生到让她流下泪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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